伊水政〔2023〕31號
伊川縣水利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2022年我單位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積極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要求,全面履行政府法治工作職能,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進程,現將我單位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到位
以法制建設規劃為準則,把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全局工作重點。結合水利實際,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的依法行政組織領導小組,落實責任科室。明確2022年度全局法治建設工作思路,分解年度法治任務,對照任務清單,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堅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納入本單位領導機構定期會議議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檢查,保障規劃的落實。
二、完善制度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審核制度,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配套保障制度。二是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制度、聽證制度和集體討論制度。三是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聘請伊川縣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日常協助參與政府合同規范性審查、重大案件決策的討論工作,提供相關法律意見和服務。
三、健全完善行政監督和問責機制
建立行政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強化對水政行政權力的監督,在行政許可、登記發證、現場執法檢查、行政收費、行政處罰等直接影響相對人權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行政執法及行政管理環節,健全行政監督制度和制約機制。自覺接受人大、政協民主監督,重視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群眾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和回應。完善行政問責、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濫用權力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
四、依法履行行政政府職能
1、依法履行職能職責,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制度。認真開展職權職責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制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2、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重點開展了取水許可、河湖管理防洪保安、河道采砂等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完成了各項執法整治工作任務。
3、重大水事糾紛調處。我局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協調處理相結合的水事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方針,積極開展排查化解工作,嚴格防范因水事矛盾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并建立健全了水事糾紛調處工作機制。2022年,我局沒有發生因行政決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等導致的行政復議、1起行政訴訟案件。
4、開展綜合執法及水行政審批和執法案件辦理情況:
在2022年我單位共辦理水行政許可204件;水行政處罰4起,其中1起移交至司法機關。
五、以法治化治理,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水行政權力下放運行后,嚴格落實“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結”制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加大《水利局行政許可事項內部操作暫行規定》的執行力度,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行政審批時限由承諾時間20個工作日逐步縮短至1、5個工作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嚴格把好涉水項目的行政審批關口,對新、擴、改建、改造的各類取水、退水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都必須進行科學論證,論證率達到100%。
2、全面推進水行政執法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完善水行政執法巡查制度,實現水行政執法工作由事后查處向預防為主、防查并重轉變。按照《關于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意見》,以“定人、定崗、定區域、定責任、定標準”的原則,分解全局水政執法權限,開展水政執法巡查網格化管理,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提高執法巡查效率。
3、推進河道長效管理機制。根據縣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為長效化、常態化地做好河道安全管理。
4、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實行水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清理工作。建立和落實水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推行移動執法、執法視頻記錄、文書制作電子化,完善執法卷宗立卷標準。落實水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制度。加強執法案例指導,推行柔性執法方式。做到水政執法人員從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下達說理式文書、告知當事人權利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法程序規范有序。
5、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設立執法公示欄,將執法人員、執法流程、舉報電話、收費依據等信息重新調整后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完善水行政執法行風監督員
制度。
六、完善“三項制度”建設
進一步落實行政公示制度、執法過程全紀錄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伊川縣人民政府網址及河南政務服務網站及時公布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審批辦件公告等重點事項等信息,方便群眾辦事及時了解信息。同時制定《伊川縣水利局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嚴格落實兩項制度建設,并明確事項清單,保障行政行為合規合理合法。
七、加強學法普法,提升法治水平
圍繞水利法治工作建設要點,局領導班子成員堅持開展黨組理論學習學法制度,切實落實局集體學法制度。一是定期組織水政監察人員開展學習培訓,認真學習相關水法律法規,積極選派新任人員參加省市組織的培訓,通過考試合格取得水政監察證。二是通過舉辦依法行政學習會和安全生產培訓班,開展水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加強全縣水政執法隊伍建設,提升水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水平,強化水利工程安全責任意識,履行好水利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三是通過“水法日”、“中國水周”、“安全生產月”等普法宣傳活動,多途徑擴大宣傳面,提高市民珍惜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的自覺性和參與性。打造水利特色的法制宣傳活動。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在縣街心廣場開展了法律宣傳活動,現場擺放展板、發放宣傳冊、懸掛橫幅、設立咨詢臺向群眾進行節水宣傳、講解水法律知識,接受群眾咨詢;3月22-28日,宣傳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節約水資源,保障水安全”等主題內容開展“世界水日”暨“中國水周”紀念活動,喚起全社會節水意識,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八、存在問題
1、服務觀念淡薄。人員缺乏主動服務發展、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的基本意識。重處罰、輕教育,不是把行政管理的重點放在教育、引導和服務上。存在事前不介入,事中不指導,工作方式方法。
2、管理標準不高。人員安于現狀,不思進取。一說工作就講客觀原因,管理粗疏,不敢執法、不愿執法,怕擔責任。執法人員疏于教育培訓,致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不高,戰斗力不強。
3、業務技能不強。部分執法人員不學業務,不鉆法律,按老經驗辦事,缺乏必要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部分人員學習浮于表面,對業務知識不求甚解,缺乏必要的業務技能和文書知識,作出的處罰決定等法律文書專業水平不高;不按程序辦事,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依然存在。
九、下步工作
下步我們將加強對相關業務的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不得因分工不同、職責不同、情況不熟等原因延誤、推遲、間斷相關工作,確保崗位職責履行到位,保證業務工作的高效運轉。
1、要端正執法理念。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履行職責,既做到依法行政,又不失人文關懷;既主動作為,也講求方法科學。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法觀念;摒棄以罰代教的處罰思想,樹立先教育后處罰的執法觀念;摒棄監管就是查案的思想,樹立適度監管不擾民的觀念;摒棄隨意執法傾向,樹立依法履責觀念。注重提升執法的綜合效應,提倡采取指導、建議、提醒、勸告等非強制性方法,防止簡單、機械執法。
2、強化服務意識。目前我縣大部分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都處在創業期,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由于對政策、法規學習不夠,難免會出現某些違規的行為。對于初次違規,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做到提示在先,教育在先,普法在先,告誡在先,處罰在后。主動幫助和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
3、嚴格隊伍管理。切實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同時健全內控機制,構筑制度防線。要建立健全制度,對所有不予立案的投訴、舉報案件,均要追查事實根據和理由;要建立對已立案的案件進行全程監督。
4、圍繞“放管服”改革,一次辦好的工作需求。認真梳理標準化流程的基礎上,減少申報材料、縮減辦理環節、壓縮審批時間、降低企業成本,完善網上申報、受理、文書郵寄送達等服務,實現群眾辦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標,推進涉水審批及服務的網絡化、便利化、多樣化。特別是在企業辦理取水許可證及涉企服務收費方面,多與企業做好溝通,切實增強服務意識,轉變作風,提升效能,積極深化“一次辦好”改革,著力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力爭在營商環境評價中取得好成績。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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