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辦〔2022〕23號
伊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8月16日
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1〕30號)和《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洛政辦〔2021〕62 號),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續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準入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助推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改革目標。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在全縣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國版,共523項)、《河南省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省版,共3項)、《洛陽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洛陽市細化中央、河南省層面設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版,共201項)文件精神,對涉及縣級權限事項進行梳理,形成《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共69項)(見附件2),在全縣范圍內貫徹執行。縣政府定期向社會公布清單調整更新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不得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二)分類推進審批改革
1.直接取消審批(共7項)。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設立、變更登記信息共享至數據平臺,相關部門通過數據平臺及時獲取登記信息并掌握企業情況,將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2.審批改為備案(共4項)。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各相關部門要抓緊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公布辦理備案事項所需的材料,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
3.實行告知承諾(共12項)。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辦理需提供的材料、辦理程序、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并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審批決定。有關主管部門要制定與告知承諾制相適應的監管制度,嚴格落實“寬進嚴管”,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依法調查處理,并將失信違法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并歸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4.優化審批服務(共46項)。要按照改革清單規定的舉措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優化辦理流程、壓減審批時限、取消或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取消數量限制或合理放寬數量限制并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等情況,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強化審批服務。落實下放審批權限規定,加強對下放改革事項的業務指導,確保接得住、辦得了、辦得好,真正為企業帶來便利化服務。同時,有關部門要逐項明確優化審批服務的具體措施,積極回應企業關切,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提高審批服務效能。
(三)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積極推進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依托全國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嚴格落實“雙告知”制度,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并及時將有關企業登記注冊信息推送至相關主管部門。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相關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四)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
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協同監管平臺,推進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涉企經營信息的歸集、治理和應用,并通過“互聯網+監管”等強化涉企經營信息的共享應用力度。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發布的電子證照標準、規范和樣式,2022年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強化電子證照信息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共享,有關主管部門及時將電子證照歸集至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系統,由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推動電子證照線上線下應用,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五)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同等對待,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建立舉報處理和回應機制,定期公布審查結果。著力清理取消企業在資質資格獲取、招投標、政府采購、權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化待遇,防止濫用行政權力通過劃分企業等級、增設證明事項、設立項目庫、注冊、認證、認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健全遏制亂收費、亂攤派的長效機制,著力糾正各類中介壟斷經營、強制服務等行為。
2.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監管。堅持放管結合、并重,夯實監管責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流程的監管機制。完善公開透明、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加強政策解讀。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領域,探索實行懲罰性賠償等制度。深化“互聯網+監管”,利用現有平臺,積極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為監管賦能,探索形成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管鏈。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監管深度融合,完善按風險分級分類管理模式。在醫療、教育、工程建設等領域探索建立完善執業誠信體系。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推動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六)加強政務服務規范化建設
有關主管部門要著力破除審批服務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制定并公布準確完備、簡明易懂的辦事指南。加快“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從申請、受理到審核、發證全流程“一網辦”“掌上辦”“最多跑一次”,推動政務服務從“群眾跑腿”向“數據跑路”轉變。健全訴求響應和評價監督體系,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縣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司法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牽頭推進。
(二)堅持依法推進。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相關工作,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相關部門要根據《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逐項細化改革舉措,統一制定行業監管規則,明確監管責任,研究制定本系統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的具體配套措施,切實推進本系統改革任務落地落細落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和支持創新開展工作。強化跟蹤問效,堅持常態化督導,建立“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推進情況雙月報制度,各成員單位每2個月向縣“證照分離”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工作推進情況,及時總結評估工作進展情況,確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實、企業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四)強化宣傳培訓。各相關單位要在政務服務大廳、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媒體等做好“證照分離”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提高公眾知曉度,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要圍繞改革的核心內容,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和不定期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增強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升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附件:1.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
附件1
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蔣艷萍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羅宣哲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董朋舉 縣司法局副局長
姜社敏 縣商務局副局長
馬雙飛 縣政府辦公室四級主任科員
成 員:楊 雷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周新會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呂靈娟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李智民 縣公安局副局長
師昊宇 縣財政局副局長
王穎穎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薛利勤 縣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曹廣武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張偉杰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吳武躍 縣水利局局長助理
沈振強 縣農業農村局紀檢書記
楊光輝 縣林業局副局長
張鳳環 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
朱路通 縣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張長杰 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鄧黨偉 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茹東峰 縣煙草局副局長
李永杰 縣消防救援大隊副隊長
安爭鋼 縣氣象局紀檢組組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市場監管局,具體負責“證照分離”改革的日常工作,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王國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例會制度,堅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建立通報制度,強化工作任務,推進工作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臺賬制度,實施臺賬化管理,掛賬銷號;建立督導機制,按照時間節點督促檢查,壓實責任,抓工作落實。
附件2 伊川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共69項)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1 | 公安局 | 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 取消“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1.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實施“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后及時將有關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及時將典當行及其分支機構納入監管范圍。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 | |||
2 | 公安局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加強對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 |||
3 | 公安局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加強對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3.加強公章刻制備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業嚴格落實公章刻制備案管理要求,及時規范上傳、報送公章刻制備案信息。 | |||
4 | 公安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 批準文件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加強對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3.加強信用監管,建立從業人員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5 | 財政局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 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對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中介機構,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全覆蓋檢查,加強對其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或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并根據企業受到處罰情況、其他部門移交線索、群眾舉報等實施重點監管。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中介機構信用狀況和違法中介機構名單,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 | 城市管理局 |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證件。2.構建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全過程監管體系,強化日常監管。3.推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信息公開。 | |||
7 | 交通運輸局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 取消“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改為備案管理。 |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強化對駕駛培訓機構和教練員的信用監管。2.加強與公安、區場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3.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培訓學時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4.嚴厲打擊虛假備案行為,對弄虛作假的培訓機構依法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實行行業禁入。 | |||
8 | 交通運輸局 | 道路貨運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強化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之間登記許可信息共享。2.在實施許可后一定時期內加強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銷許可證件。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9 | 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強化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之間的登記許可信息共享。2.向社會公開承諾內容,加強社會監督。3.在實施許可后一定時期內加強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銷許可證件。 | |||
10 | 交通運輸局 | 建設港口設施使用非深水岸線審批 | 批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 | 1.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材料。2.不再要求申請人領取港口非深水岸線使用證。 | 1.加強信用監管,將港口岸線使用有關信用信息納入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依法向社會公布。2.依托港口岸線資源監測平臺,利用遙感衛星圖片跟蹤岸線資源利用情況,發現問題要依法及時處理。 | |||
11 | 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企業章程,現有營運客車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客車類型等級評定證明,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證明等材料。 | 1.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2.加強社會監督,向社會公開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運輸服務質量承諾,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對道路旅客運輸活動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 | |||
12 | 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測評,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信用檔案并依法向社會公開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13 | 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核發 | 道路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 對開展出租汽車技術等級評定的地區,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技術等級評定相關材料,直接向檢測機構獲取車輛技術等級評定信息。 | 1.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測評,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信用檔案并依法向社會公開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14 | 教體局 | 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 √ | 1.在社會組織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社會組織近2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等材料。2.在民辦學校舉辦者再次申請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檢查的證明材料和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學校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3.將營利性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審批時限均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4.對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的,若許可條件基本不變且無違法違規或失信記錄,在各學段原有許可證期限基礎上延長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營利性民辦學校存量情況。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定期進行抽查檢查,加強對民辦學校的過程性指導,加大對違法違規辦學行為的查處力度。2.推進民辦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將民辦學校的法人登記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年度檢查信息、監督檢查結果、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公示,強化信用約束。3.依法依規建立違規失信懲戒機制,將違規辦學的學校及其舉辦者和負責人納入黑名單,依法向社會公開,并對其今后在民辦教育領域的許可申請實施重點監管。4.健全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跨部門的實時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及時掌握和研判民辦教育領域出現的新問題,積極主動予以應對。 | |||
15 | 林業局 | 在草原上開展經營性旅游活動審批 | 草原作業許可證(草原經營性旅游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 √ | 取消“在草原上開展經營性旅游活動審批”。 | 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草原征占用行為監管過程中,一并對有關經營性旅游活動進行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 | |||
16 | 林業局 | 林草種子(普通)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制定核查辦法,明確核查時間、標準、方式,優化現場檢查程序。3.加強信用監管,建立企業信用記錄并依法向社會公開。 | |||
17 | 民族宗教局 | 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 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清真食品信譽標牌 | 《河南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辦法》 | √ | 實行申請、登記全程網上辦理。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18 | 農業農村局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生鮮乳準運證明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 將生鮮乳準運證明有效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對生鮮乳運輸車輛的監管,將車輛全部納入監管監測信息系統,實時掌握運營情況。 | |||
19 | 農業農村局 | 生鮮乳收購許可 | 生鮮乳收購許可證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管,將其全部納入監管監測信息系統,實時掌握收購、運營情況。 | |||
20 | 農業農村局 | 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 1.實現申請、審批網上辦理。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風險程度,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舉報、投訴問題,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21 | 農業農村局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風險程度,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22 | 農業農村局 | 蜂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蜂種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風險程度,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23 | 農業農村局 | 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風險程度,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24 | 農業農村局 | 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非生物制品類) | 獸藥經營許可證 | 《獸藥管理條例》 | √ | 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查處結果。2.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增加監督檢查次數和抽檢獸藥數量,實施重點監管。 | |||
25 | 農業農村局 | 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 | 動物診療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查處結果。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行業監測,針對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開展專項行動,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 |||
26 | 農業農村局 | 農藥經營許可 | 農藥經營許可證 | 《農藥管理條例》 | √ | 1.實現申請、審批網上辦理。2.不再要求申請人同時提供申請材料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行業監測,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將風險隱患、投訴舉報較多的企業列入重點監管對象。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農藥經營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27 | 農業農村局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 | 1.實現申請、審批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針對行業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點,開展安全風險預警監測,及時發現隱患并處置。3.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28 | 農業農村局 | 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批 | 漁業捕撈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 | 1.實現全國一網通辦。2.對能夠通過有關信息系統或者部門間信息共享核查的證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及時公布查處結果。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29 | 農業農村局 | 水域灘涂養殖證核發 | 水域灘涂養殖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 | 1.實現全國一網通辦,申請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對風險等級高、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處理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并記入企業信用記錄。 | |||
30 | 農業農村局 | 水產苗種場(不含原種場)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 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 | 1.實現全國一網通辦,申請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對風險等級高、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處理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并記入企業信用記錄。 | |||
31 | 人社局 |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審批 |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2 | 人社局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區場暫行條例》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3 | 人社局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 | 1.有條件的地區將省、設區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2.加快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勞務派遣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4 | 商務局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 √ | 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許可準入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事中事后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對嚴重違法違規的企業要依法聯合實施區場禁入措施。2.加強信用監管,建立經營主體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3.支持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 | |||
35 | 生態環境局 | 排污許可 | 排污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 √ | 通過建設項目行業特征表實現有關信息系統的銜接,推動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之間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業重復填報有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無證排污行為和未按證排污行為。2.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反映問題多的排污單位實施重點監管。3.加強信用監管,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通過有關信息共享平臺向各地區各部門共享,依法向社會公開信用信息,并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6 | 市場監管局 | 廣告發布登記 | 關于準予廣告發布登記的通知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 √ | 取消“廣告發布登記”。 | 1.加大廣告監測力度,發現廣告發布機構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要依法查處。2.加強協同監管,聯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廣告發布機構監管工作。 | |||
37 | 市場監管局 | 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 1.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企業,取消食品經營許可,改為備案管理。2.將“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納入“多證合一”范圍,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備案手續。 | 1.對備案企業加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備案信息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備案企業是否經營預包裝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經營行為。2.加強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和信用監管,將虛假備案、違規經營等信息記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3.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社會監督。 | |||
38 | 市場監管局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審批 | 計量授權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并將審批信息統一歸集至有關數據平臺。2.取消計量標準考核證書、計量檢定或校準人員能力證明等申請材料。3.對變更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或計量規程等無需現場審查的事項,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自愿承諾符合相關要求,審批部門對承諾內容進行形式審查后辦理。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對通過投訴舉報等渠道反映問題多的機構實施重點監管。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9 | 市場監管局 | 食品經營許可(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外)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 1.餐飲服務經營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申請在許可證上標注銷售類食品經營項目。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 1.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發揮網格化管理的優勢,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食品經營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40 | 市場監管局 | 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食品生產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外,將審批權限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下放至設區的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2.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請特殊食品生產許可的應提交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4.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會公開食品生產許可信息。2.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根據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情況確定檢查頻次,開展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41 | 市場監管局 | 藥品零售企業許可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等材料。 | 1.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制定年度監管計劃,突出監管重點,強化風險控制。2.通過日常監管督促企業不斷完善、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持續合法合規經營。3.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并公開曝光。 | |||
42 | 市場監管局 | 食品小作坊登記 |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 | √ | 實行申請、登記全程網上辦理。 | 1.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向社會公布食品小作坊信用狀況,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 |||
43 | 市場監管局 | 食品小經營店登記 | 食品小經營店登記證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 | √ | 1.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食品安全承諾書三項材料。2.實行“一網通辦”,食品小經營店與營業執照實行“證照聯辦”。 | 1.嚴格執行條例要求,在登記后兩個月內完成首次現場監督檢查,制定完善日常監督檢查規范及方案、計劃,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開展日常監管。2.加強信用監管,向社會公布食品小經營店信用狀況,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 |||
44 | 水利局 | 河道(含長江)采砂許可 | 河道采砂許可證、長江河道采砂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 √ | 1.加強河道采砂規劃編制審批,實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時向社會公布可采區、可采期、可采量。2.對公益性采砂減少審批環節,對符合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程序的,不再同時開展河道(含長江)采砂行政許可。3.采取靈活的許可實施方式,各地可結合實際采取招標等公平競爭的方式實施許可。4.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 | 1.落實河道采砂管理河長、水行政主管部門、現場監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四方責任。2.開展“四不兩直”暗訪,加強對采砂情況的監督檢查。3.長江干流實行砂石采運管理單制度,加強采砂現場及運輸環節監管。4.運用衛星遙感、衛星導航定位、視頻監控、無人機航測等技術手段進行動態監控。5.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45 | 水利局 | 取水許可 | 取水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 √ | 1.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對已實施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推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2.按國務院統一部署,推廣取水許可電子許可證,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簡化優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要求,實行報告表、報告書分類管理,對取水量較小、用水工藝簡單且取退水影響小的項目推行報告表管理。4.簡化技術審查環節,細化明確報告書技術審查標準,報告書技術審查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不含報告書修改時間)。對報告表實行備案承諾制,不再組織技術審查,由水利部門直接審核。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取水單位和個人取用水、有關技術單位編制報告中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并向社會公開。2.加強信用監管,將取水單位和個人的相關違法信息納入社會征信體系,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46 | 教體局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 | 《全民健身條例》 | √ | 1.推廣全程網上辦理,推進體育領域信息數據共享應用。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建立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制度,推進聯合執法。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將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列入黑名單,對相關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 | |||
47 | 教體局 | 設立健身氣功站點審批 | 健身氣功站點注冊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 1.推廣全程網上辦理,推進體育領域信息數據共享應用。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建立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制度,推進聯合執法。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將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列入黑名單,對相關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 | |||
48 | 文廣旅游局 | 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變更審批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 《出版管理條例》 | √ | 1.推動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并在網上公布審批程序、受理條件、辦理標準,公開辦理進度。2.精簡審批材料,推動在線獲取核驗營業執照、企業章程、經營場所情況及使用權證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3.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 | |||
49 | 衛健委 | 診所設置審批 | 無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 開辦診所不再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請辦理設置審批,直接辦理診所執業備案。 | 1.完善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要求診所將診療信息及時上傳信息系統。2.加強監督管理,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3.將診所執業狀況記入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強化信用約束。4.向社會公開診所有關信息和醫師、護士注冊信息,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 |||
50 | 衛健委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 | √ | 取消“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納入“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進行統一審批管理。 | 1.加強監督管理,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狀況記入信用記錄并依法向社會公布。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51 | 衛健委 | 部分醫療機構(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發 | 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 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舉辦其他醫療機構,不再申請辦理《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1.對醫療機構開展定期校驗,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52 | 衛健委 | 診所執業登記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 取消對診所執業的許可準入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 1.建立健全診所備案制度,及時將備案診所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對未備案行為的監管。2.完善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要求診所將診療信息及時上傳信息系統。3.加強監督管理,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4.依法將診所執業狀況記入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強化信用約束。5.向社會公開診所備案信息和醫師、護士注冊信息,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 |||
53 | 衛健委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衛生許可證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向社會公布衛生狀況存在嚴重問題的公共場所信息。3.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54 | 衛健委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衛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強化部門協同監管,衛生健康部門向供水主管部門通報飲用水供水單位監督檢查情況。3.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55 | 衛健委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放射診療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56 | 衛健委 |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 √ | 將開展婚前醫學檢查、產前篩查的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1.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質量控制。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3.加強產前診斷機構對產前篩查機構的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4.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狀況。5.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6.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行業自律。 | |||
57 | 衛健委 | 醫療機構(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 加快推廣電子化審批。 | 1.對醫療機構開展定期校驗,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58 | 衛健委 | 醫療機構(不含診所)執業登記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 1.取消醫療機構驗資證明。2.實現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登記。 | 1.對醫療機構開展定期校驗,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59 | 文廣旅游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 1.取消總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計算機數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金信用證明等材料。4.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0 | 文廣旅游局 | 游藝娛樂場所設立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 1.取消總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1 | 文廣旅游局 | 歌舞娛樂場所設立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2 | 文廣旅游局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3 | 文廣旅游局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電影管理條例》 | √ | 實行申請材料網上預審。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2.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64 | 煙草局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核發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 將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減至8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對持證主體合規經營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取締無證經營主體。 | |||
65 | 應急管理局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投訴舉報多的場所實施重點監管。2.公眾聚集場所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倒查使用管理方主體責任,依法嚴肅查處。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加大抽查比例并開展失信懲戒。 | |||
66 | 應急管理局 |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 |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經營(零售)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7 | 應急管理局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8 | 住建局 | 房地產開發企業四級資質核定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區房地產管理法》《城區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 √ | 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由四級調整為兩級,取消四級資質,相應調整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69 | 住建局 | 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區房地產管理法》《城區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 √ | 1.精簡申報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文件、身份證及專業管理人員勞動合同、上一年度財務報告、近3年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在建項目進度說明等。對于能與登記注冊、社會保險繳納實現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業重復提供。2.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身份認證、數據共享、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基礎支撐,按照“一網通辦”要求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工作,全面實行電子化評審。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主辦:縣政府辦公室 督辦:縣政府辦公室
伊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16日印發